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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000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77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4-03-16 1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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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4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 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栋)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承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上述文件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于 2023年 3月 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9号),获批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前述批复下的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60亿元(含)。

  发行人 2023年 9月末的净资产为 1,392.85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9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1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96.07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38亿元、108.54亿元和 79.29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该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中诚信国际将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国际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四、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各年度内,若发生公司偿债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年利息的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关于提前兑付本期债券的议案,要求公司提前兑付本期债券。但若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通过关于提前兑付本期债券的议案,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98.32亿元、-273.23亿元、500.22亿元和 124.27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司的行业性质有关。此原因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次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交易方式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七、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对投资者权益影响较大的条款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预计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九、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一、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为 3,142.08亿元。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461.87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319.7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25.63%,超过 2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条件。

  十三、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247.93亿元,借款余额为 3,142.08亿元。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512.7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370.6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29.70%,超过 2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条件。

  十四、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247.93亿元,借款余额为 3,142.08亿元。截至 2023年 8月 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442.08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300.00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24.04%,超过 2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条件。

  十五、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247.93亿元,借款余额为 3,142.08亿元。截至 2023年 11月 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674.54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532.4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42.67%,超过 4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

  十六、2023年 6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发证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 8月 11日,根据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

  “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3005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和 7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2023-038)。

  2023年 9月 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号),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 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广发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广发证券担任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主承销)机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王鑫和杨磊杰。广发证券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广发证券在担任保荐(主承销)机构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程序设计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银行存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 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重要银行借款合同查验不到位;对美尚生态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未获取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和作出独立判断。

  中国证监会认为,广发证券在为美尚生态 2018年非公开发行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美尚生态的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广发证券未审慎核查美尚生态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对于广发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美尚生态项目保荐代表人王鑫、杨磊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违法所得 7,830,188.52元,并处以 50万元罚款。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十八、因涉及跨年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十九、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广发证券”,代码“000776.SZ、1776.HK”,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交易正常,经营稳定且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授权,由发行人获授权人士决定,并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79号”批复,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00亿元(含)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 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以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即以市场 的股价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 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约定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 化合约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固定收益证券、货币及商品期货(Fixed Income, Currencies & Commodities)

  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次)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

  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 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

  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以港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1、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由于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一定能够按预期时间办理完成,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有活跃的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优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利率、汇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因素的变化导致已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充分或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在未来五年至十年中,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若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资信状况将会受到直接影响,增加公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执行各项借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借款,公司各类已发行的债券均已按时还本付息,无违约情况发生,因此在银行及客户中信誉良好。针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偿债计划,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债券的违约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但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但若未来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集团流动性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交易对手延期支付或违约,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等类别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转化等。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持续增强、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产品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资产端面临的风险类型与期限结构变得更加复杂,公司需合理安排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并通过积极的流动性储备管理、流动性风险监控、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等措施,确保公司流动性安全。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交易性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合计分别为1,995.50亿元、2,358.21亿元、3,024.66亿元和3,539.4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3.62%、44.01%、49.00%和52.91%;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8.32亿元、-273.23亿元、500.22亿元和124.27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司的行业性质有关。此原因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次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733.84亿元,占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5.55%。上述权属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是为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或转让过户的其他债权投资等。如果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外部融资、信贷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所有权产生影响。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和证券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绝大多数的证券公司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证券行业的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此外,银行、信托、保险等机构也逐渐参与证券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分流证券公司客户资源,与证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竞争。其中,商业银行在网点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地位,对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形成严峻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压力。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由于信用评级的变动、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从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集团目前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业务、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孖展融资业务、债券质押式正回购经纪业务以及涉及公司或子公司承担或有付款承诺的其他业务。随着证券公司杠杆的提升、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承担的各类信用风险日趋复杂,信用风险暴露日益增大。此外,信用市场违约率显著提升、特定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风险事件频发等,都对集团未来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权益类证券价格、利率、汇率或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得公司所持有的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并可根据标的资产类型不同,分为权益类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集团目前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权益类价格风险、利率风险领域,主要体现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自营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投资、场内外衍生品交易及新三板做市等境内外业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逐步推进,公司所承受的各类市场风险也因自身业务范围的快速扩展和资本跨境流动而不断增大。同时,受地缘冲突持续和海外通胀压力等因素影响,市场波动加大,公司对市场风险管理的难度也相应提升。

  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规则、以及适用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息技术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与竞争力,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以及中后台管理均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支撑。信息技术发挥了对公司业务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电子设备及系统软件质量、系统运维能力、应用软件业务处理性能、行业服务商水平、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操作权限非正常获取、基础保障、自然灾害等都会对系统建设和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声誉风险是指公司经营行为或外部事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导致投资者、发行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对证券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公司涉及声誉风险的经营及管理行为主要包括:战略规划或调整、股权结构变动、内部组织机构调整或核心人员变动;业务投资活动及产品、服务的设计、提供或推介;内部控制设计、执行及系统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大经营损失事件;司法性事件及监管调查、处罚;新闻媒体的不实报道或网络不实言论;客户投诉及其涉及公司的不当言论或行为;工作人员出现不当言论或行为,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发行人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但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执行不严、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险,进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且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仍然有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

  在开展各项业务的时候,存在因公司个人员工的信用、道德缺失造成违规,从而引发相关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证券公司操作风险贯穿于公司各部门及业务条线(包括前台业务部门和中后台支持部门),具有覆盖面广、种类多样、易发难控的特点,既包括发生频率高但损失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差错,也包括发生频率低但引发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同时,随着集团创新业务的不断增加、业务流程的日趋复杂,如未能及时识别各业务条线和日常经营的操作隐患并有效采取缓释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风险控制措施设计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进而引发操作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人才素质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公司为员工制定和实施了一整套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培养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忠诚度,在保持现有人才结构的基础上,大量吸引业内优秀人才加盟。面对证券行业未来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公司如不能顺应行业快速变化的需求,不能排除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存在优秀人才流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政策性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证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易规则等的变化,给证券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对证券市场影响较大,宏观政策、利率、汇率的变动及调整等与资本市场的走势密切相关,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证券行业是高度受监管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监管政策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活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未能及时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而出现违规情况,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监管处罚,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

  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发行人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可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可续期债券、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可续期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3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含当前已发行待偿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5年(含 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本息计算和支付方式,与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如有)协商,并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确定。

  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该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个月。

  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上述董事会决议、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已分别在巨潮资讯网和深交所网站披露,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79号”批复,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2、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4广发 01”,债券代码为 148583;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4广发 02”,债券代码为148584;品种三债券简称为“24广发 03”,债券代码为 148585。

  6、债券期限:品种一期限为 3年,品种二期限为 5年,品种三期限为 10年。

  7、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1月19日,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1月 19日,品种三付息日为 2025年至2034年每年的 1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7年 1月 19日,品种二兑付日为2029年 1月 19日,品种三兑付日为 2034年 1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

  2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8、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董事会授权的获授权人士决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79号”批复,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明细。(未完)